⑴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会同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建立“辖区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排查机制,对全市2000余家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的方针分类推进整治。目前,全市29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
⑵推动******行业升级改造。联合省级经信部门,定点帮扶火电、水泥等排放“大户”推进排放改造,组织企业外出考察学习******改造技术。累计投入资金6.2亿元,完成火电行业4台180万千瓦机组和7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⑶全面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围绕产业、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5方面标准约束,从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入手,推进烧结砖瓦等落后产能关闭淘汰,累计退出落后产能企业共计80户。以“10蒸吨/小时”为红线推进燃煤锅炉清理整顿。全市累计排查整治65台,完成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