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无小事,责任使命重于山。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将环境安全工作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泸州生态环境”公众号推出“守护环境安全”专栏,持续宣传报道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环境安全工作中的实践措施,促进经验交流互鉴,共同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十四五”以来,全市核技术利用产业飞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550余家,较“十三五”增加62%。核与辐射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我局坚持“严慎细实”工作理念,聚焦“源头管控、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全链条,以强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为抓手,持续筑牢核与辐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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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从严,严把准入“源头关”。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将许可作为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闸门。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来,全市累计开展辐射安全许可210家次,其中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0家;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14个,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


监督从严,织密监管“防护网”。将辐射安全现场监督检查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通过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扎实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履行辐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今年来,全市累计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16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0余个。


执法从严,拉紧责任“高压线”。坚持“零容忍”态度,以严格执法倒逼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真正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类、警示一批”的作用。同时,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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