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美丽泸州征程上,基层环保人总是出现在污染防治攻坚的最前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线、回应群众期盼的关键处,诠释新时代环保铁军的责任与担当。即日起,“泸州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铁军风采”专栏,讲述身边那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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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2025年泸州市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上,公布了第四届“美丽酒城 绿色先锋”名单。来自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计科的唐润梅获评“美丽酒城 绿色先锋”。在基层环保法治一线,唐润梅用七年的坚守与担当,书写着生态守护的动人篇章。


“针对某公司擅自堆放固体废物案,我们马上要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法律规定如何写?必须等6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雨季马上要来了,期间若当事人不规范处置,未经覆盖、防渗的固体废物在雨水的反复冲刷下遗散、流失,可能出现污染扩大风险。”近日,办案人员带着疑问来到法规与审计科。“我马上研究,尽快给您答复。”面对办案人员的问题,唐润梅迅速回应。她深知,生态环境问题刻不容缓,尤其是雨季临近,若不处置好,将会出现二次污染风险。


很快,在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立法目的,并查阅大量相关司法判例后,她给出了专业的解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虽未写明生态环境部门对当事人逾期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代履行权,但行政强制法已对行政机关代履行强制执行权进行了直接授权和普遍授权,针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规范处置、堆放义务的情况,应当告知将被依法实施代履行的法律后果,这既能督促企业及时消除污染风险,又能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管理目标。”这一解答,为办案人员指明了方向,也体现了法律法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灵活运用。


作为基层环境执法的“守门人”,唐润梅始终保持严谨态度,对每起处罚案件都仔细剖析案情法理、精研法规适用,确保经得起法律与实践检验。工作至今,其承办的案件无一被撤销变更,成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可靠“把关人”。


七载春秋,唐润梅扎根基层环保法治一线,从个案审查到执法规范,从损害赔偿到普法宣传,她始终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以制度创新守护碧水蓝天,以法律刚性捍卫生态正义,以文化浸润培育法治信仰,将法律刚性与为民初心融入生态守护,用实际行动诠释环保法治人的使命担当。因连续三年考核“优秀”,2024年她获记功嘉奖,在平凡岗位上书写出不平凡的生态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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