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余先河主持召开泸州市九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精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近期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让这把“绿色标尺”为高质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尽快完成动态更新成果发布,推动其在决策部署、招商引资、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项目准入等领域应用,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做到政策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到位、底线全面守牢。要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快脱贫地区发展等各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会议指出,要把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有力抓手,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心理,按照《泸州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近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强力统筹、高效协同,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细慎实快”推进工业企业减排、扬尘源精细化管控、移动源面源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会议强调,要在城乡建设中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中,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以文化为引领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泸州市三区出租汽车经营一体化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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