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方案》明确,到2024年,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不断提升,园林绿地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宜居,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到2025年成功评定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推进“全域公园体系+三级绿道+公园社区”建设:
《方案》提到,泸州将实施生态宜居工程,全面推进“全域公园体系+三级绿道+公园社区”建设,开展城市公园、绿道项目建设,打造示范项目。
将开展长江滨江公园(小关门至柏木溪段)、儿童公园、高铁站站前公园及纳溪区冠山公园升级打造等项目建设;打造长江滨江绿道(黄舣段)、沱江滨江绿道(小市段)等“酒城绿道”系统,构建覆盖全域的生态“绿脉”;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原则,合理布局大、中、小公园绿地,建设一批口袋公园,进一步均衡公园绿地分布。
加强城市水体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依托长江、沱江沿岸湿地资源,以倒流河、龙涧溪、渔子溪、玉带河、永宁河、杨桥湖等为依托,不断提高湿地面积,恢复和提高湿地生态功能。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设置防灾避险绿地,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
实施风貌特色工程: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保留城市记忆。开展《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扎实开展公园保护。推进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宜民古街、和丰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宝莲街—蒋兆和故居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初步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一批示范带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