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对今后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要求、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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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明确三年目标
力争达到西部第一 迈进全国第一梯队
《行动方案》提出,以实现“提质增效、减污降碳”为目标,落实垃圾分类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力争达到西部第一,迈进全国第一梯队。
>>到2023年底,完成3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稳定保持在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0%。
>>到2024年底,完成6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智慧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7%,厨余垃圾分出率达21%,资源化利用率达72%,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5%,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到西部一流水平。
>>到2025年底,完成9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分类收运智慧监管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左右,厨余垃圾分出率达23%,资源化利用率达75%,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02
开展四大行动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今后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怎么推进?《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及监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
划重点
01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提质增效行动
常态化开展送教上门,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率不低于25%。
推动每个居民小区至少建立1支桶边督导员队伍,在集中投放时段开展桶边投放宣传引导,加快推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先进典型评选,强化基层先进经验做法宣传推广,曝光一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
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02
开展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行动
到2025年底,完成9万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分类投放设施标准化率达90%以上。
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为单元,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暂存间,落实“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建立收集、暂存和转移台账,用于临时堆存该区域分类投放点收集到的有害垃圾。
推广使用分区、箱体式等小型分类收集车和“换桶直运”厨余垃圾收集车。有序推进环卫车辆电动化改造,力争2025年底前电动环卫车辆占比达到30%左右。
03
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行动
鼓励发展社区“跳蚤市场”、二手商品集市,促进居民闲置物品循环消费和利用。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盘活核酸采样亭、闲置门店等政府资产,加快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
加快成都、德阳、内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底,力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日。
04
开展监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
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纸杯,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餐饮、酒店(含星级旅游饭店)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逐步推广至民宿、农家乐等场所。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
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有序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在城市居住地区推行家庭“两桶两袋”分类模式,在农村地区推行“二次四分法”,便于居民理解掌握和实际操作。
加快落实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
探索多种类可回收物“均价回收”模式及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着力提升纺织品、玻璃、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依法处罚一批不按规定实施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机制,倒逼落实分类要求。